东莞市弘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联系我们
  • 东莞市弘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  • 东莞市弘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  • 1
  • 2
联系我们
东莞市弘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联系人:李经理
Q Q:2772316656
手机:13712323231
电话:0769-89796312
传真:0769-22012925
邮箱:dghongke@qq.com
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红荔路7号419室
资质认定当前位置:首页 -> 资质认定

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企业

发布时间:2014-12-08 00:44:36点击率:
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企业

申报要求:

申报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(一)在我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从事加工贸易生产经营活动;(二)有规范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,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,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;(三)加工制造技术水平在国内外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,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;(四)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应用新技术能力,积极实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,具有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;(五)具有较强盈利能力;(六)企业拥有自主商标权或母公司品牌;
(七)近3年内无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,被环保部门列入超标或违规排放黑名单,被节能管理工作机构勒令整改,未通过人力资源、工商部门年审,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,被海关部门列为C、D类监管,被检验检疫部门列为三类、四类监管的企业不得参评。


申报时间:

每年10月份


配套奖励:

市政府对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。

上一个:企业知识产权贯标
下一个:广东省名牌产品
返回 ] [ 打印 ] [ 关闭 ]

东莞市弘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 版权所有©Copyright 2014 粤ICP备2023095890号
*本网站中所涉及的图片、文字等资料均属于东莞市弘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所有,未经许可不得转载*

在线客服